研制任务书是游戏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它通常会给出一系列的目标和要求玩家完成的任务。这些任务多是关于搜集物品、击败敌人、解决谜题或探索未知区域等等。完成任务可以解锁新的设备、道具或提升角色的能力。在许多游戏中,任务书都是一种推动故事发展的重要方式,由于它们通常会揭露更多的游戏信息或推动剧情的发展。同时,任务书也常常需要玩家进行策略思考和计划,因此对资深玩家来讲,掌握如何公道地完成任务书是非常重要的技能之一。

研制任务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研制任务书

航空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结合航空工业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空、海军、陆航、总参炮兵部、二部、四部等(以下简称使用部门)对航空工业提出的武器装备研制项目的总承包合同,主承包合同,配套项目、分系统项目合同和阶段性合同。第三条武器装备研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武器装备研制中长期计划和按计划程序批准的研制任务书及其战术技术要求为依据。如确需补充研制设施的,还应以国家或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为实施条件,并经过平衡,对研制经费拨款、固定资产投资等在年度计划中予以保证。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服从加速武器装备发展和促进航空工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这些要求和原则,区别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总合同或阶段合同、定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等多种形式签订研制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订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明确代理权限。第六条订立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列入武器装备研制中长期计划或按计划程序批准的项目。

二、标的明确。即有明确的武器装备名称;战术技术指标经过论证,提出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业已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属于一、二级定型委员会审查定型的项目已报请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审查批准,其中重大项目,已由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联名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下达,有明确的装备编制原则和拟定的装备数量。

三、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有明确的技术发展途径,有了切实可行的研制方案。

四、该武器装备研制的实施条件一般已有保证

1.使用部门研制费落实,已列入计划,并能保证按年度付款。

2.在研制方案论证中,对必须补充的研制条件--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作了可行性论证,提出须补充的基本建设投资或技术改造计划已由航空工业部按固定资产投资渠道予以解决和保证,或由航空工业部向国家申请予以解决和保证。

3.对必需引进样机、单项设备或出国的研制项目所需外汇指标及额度,已由各有关部门按各自渠道申请并落实。

4.主要原材料和新材料研制,已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和保证。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一、二、三、四项条件,才可以订立武器装备研制合同。第七条根据武器装备研制程序和军用飞机研制程序,只有在编制研制任务书的同时,才能签订研制合同,研制任务书批准后,合同才能生效。在这以前的战术技术指标论证阶段(一般应由使用部门自行论证,也可以由使用部门和研制单位共同论证,也可以委托研制单位论证)和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阶段所做的工作和发生的费用,分下列两种情况

一、已列入计划的项目,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在使用部门委托研制单位承担的情况下)和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由使用部门和已确定承担研制的单位订立单独的论证合同,也可以采取预付金方式,列入研制合同中。

二、上述论证应采用招标方式,在招标时应明确论证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还是使用单位给予资助。中标单位可以将论证费用列入研制合同中。

为中长期计划作准备或者临时急需、未列入计划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包括战术技术指标论证),由使用部门和承担单位订立论证合同。第八条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飞机、发动机、导弹及其配套的设备和分系统研制项目,都可以实行招标。具有设计、研制能力的单位应积极投标,航空工业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并公正地参加评审。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时,除了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进度以及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来评审外、鉴于航空及其他国防科研生产单位长期以来已经形成的定点和分工范围,还必须注意研制任务原来的分工、规划发展方向,各研制单位已有的条件和与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连续性,同时,还要考虑到国家对三线企事业单位的有关政策。第九条技术、配套关系复杂的飞机、发动机、导弹等大型项目,使用部门一般应当与主机研制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以签订主承包合同。若采用总承包合同形式,则由总承包单位与配套产品研制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使用部门作为第三方参加,也可以不参加,由总承包单位全权负责。若实行总承包的条件不具备,使用部门应和主承包单位一道审定有关研制单位的合同价款,协助主承包单位与配套产品研制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也可以由使用部门直接与配套产品研制单位签订合同,主承包单位作为该合同的第三方参加。

采用总承包合同形式时,一般应先签订总承包合同,然后由总承包单位与各分承包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在目前刚刚实行合同制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已确定的总承包单位先订立配套产品研制合同,而后签订总承包合同。不论采用何种合同形式,都必须明确各方面的技术及经济责任,达到技术要求一致,进度要求协调。

第三方,是指与合同有密切连带关系的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参与协调技术接口、数量和进度。

样机鉴定与设计定型是军品研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过程,但是很多人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结合GJB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和收集到的相关知识,做一个简单解析。

先看概念,包括鉴定、样机鉴定、定型、设计定型。

鉴定 (Qualification)证实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并给出的过程。

样机鉴定 证实样机满足研制任务书(合同、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并给出的过程。

定型 (Finalization)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新型(含改进、改型、技术革新、仿制)军工产品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设计定型 (Design Finalization)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完成设计的军工产品的战术技术指标和作战使用性能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一、从概念维度看,样机鉴定只需要证实样机满足规定要求,至于如何证实,是理论推演、试验验证、还是实战考核……,什么方法都可以,但是要给出明确。而设计定型则不然,要完成设计定型需要至少三个要素1)由军工产品定型机构组织;2)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战术技术指标、作战使用性能全面满足规定的标准和研制总要求。所以,样机鉴定的方式相对灵活,设计鉴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化进行。

二、从研制阶段看,一个典型的装备研制流程包括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鉴定、生产鉴定和批量生产阶段。样机鉴定来源于新产品试制,属于工程研制阶段的工作;而设计定型则属于设计定型阶段的工作,两者处于完全不同的研制阶段。

三、从操作过程看,在样机鉴定后,设计定型需要装备经过部队试用并提供了试用证明后才能开展(这一点在GJB1362中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可把部队试用环节作为设计定型试验的一个环节,完成了这个环节后才能组织设计定型;并且样机鉴定不需要审批手续,设计定型在完成定型审查后,还需要完成定型的正式审批。

四、从鉴定/定型对象看,样机鉴定一般针对单机硬件产品,而设计定型一般针对型号或系统产品,所以样机鉴定后还要通过产品质量评审、系统确认试验等内容,才能随系统参加设计定型工作。

五、区分样机鉴定和军工产品鉴定。

样机鉴定 证实样机满足研制任务书(合同、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并给出的过程。

军工产品鉴定 由定委组织或经定委授权,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或承研承制单位,参照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军工产品组织实施试验考核,确认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

所以,军工产品鉴定是定型工作的延伸,由定委或其授权部门组织,参照定型有关规定,对军工产品全面考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正式过程。

一下,关于鉴定(定型)相关的概念可分为两部分样机鉴定是为了证实样机满足研制任务书要求并给出的过程,属于工程研制阶段,由研制主管部门组织,方式相对灵活;设计定型(含军工产品鉴定)是由定委或授权部门组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属于设计定型阶段,是一个规范化的过程。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