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任务是指中国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对居民和企业征收的税收。其中,主要任务包括
1、 税收收入收取各种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2、 审核税收政策审核税收政策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公平公道;
3、 推动税务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务管理效力和服务水平;
4、 优化税收伏务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伏务,帮助纳税人正确纳税;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税收政策中国家和地方税务各自的任务或职责是什么?
国地税都是我国的税收征收机关,只是负责的税种不一样,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不一样.一般国税都是垂直领导,直接归上一级国税机关领导,而地税一般都归地方政府管,上一级地税机关只负责业务!
一、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的体制,所以要有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机关;
1、分税制是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已在西方国家广泛采用,我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当今世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
2、分税制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3、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具体内容包括将税种统一划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建起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体制,并分设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机构进行这个纳税。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
二、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
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和征管范围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9.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0.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燃油税(暂未开征);
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三、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
(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国税局一些部门的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管钱管物,服务领导,起草公文,兼职党务。
2、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解读具体税法和政策文件。减免税和优惠方面的审核和批准。
3、收入核算股测算统计本局的税收收入,负责和人民银行协调工作。
4、纳税服务股服务纳税人,兼管办税厅。
5、征收管理股负责对具体的征收行为进行管理,负责审核批准大多数涉税行为,(如税务登记的开办、注销、停复业),追缴欠税,纳税评估,税收数据监控等。
6、人事股人事管理和。
7、监察室纪检监察,从行政党纪方面对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8、税源管理一股对本局辖区内部分地区或者部分行业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专管员就在这里。
9、税源管理二股;同税源管理一股。
10、税源管理三股同税源管理一股。
11、稽查局对相对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扩展资料
一、国税局和地税局不同点
1、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2、领导管理体制的不同。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方案》也提出了地方机构改革时间表,要求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这意味着国税、地税“分家”24年后,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再“联姻”。
国税与地税合并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推动未来的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征收率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直接税,例如现阶段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的房产税上,这些直接税的增加将为未来降低间接税奠定基础,从而提升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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