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包括

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点改革任务

1、 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推动金融改革,增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

2、 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监督和法制建设,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和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国家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等。

3、 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增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等。

4、 社会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良民生水同等。

九项重点任务

九项重点任务是新时代必须完成的任务,具体内容为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社会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维护国家安全。

1、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

2、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3、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美丽中国。同时,加强环境治理,提高环境质量。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6、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7、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会。

8、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9、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这九项重点任务是我们在新时代下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砥砺前行,为实现这些任务而努力奋斗。

九项重点任务的核心

九项重点任务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社会建设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这些任务的核心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通过实施这些任务,可以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时,这些任务也符合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国际社会的期望,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九项重点任务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

(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

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

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和专业,推进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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